由於想易於明白,所以這篇會用中文。
今天早上,我要負責搞培靈會。因為要控制Powerpoint,所以這次我可以坐在場內(平時只可在門外,不能聽道)。
講題為生命的信仰與信仰的生命,講員是李清詞牧師(香港第一位女牧師)。內容十分精彩和發人深省,其中一段為:
當一個人有慕道到信仰,以致在教會生活的進程為:
初時,成為信徒後,十分興旺,常常看聖經,但熱情冷卻後,成為教友(少了個信字),日子久了,便成為會友(連個教字也欠奉),到最後變成 1/168會友(168小時中只有一小時是信徒)。雖然有點誇張,但可能也反映了現代信徒最神的熱心只是三分鐘熱度。
她又問我們究竟愛神到那個地步?我們會否先計算自己有多少才付出,還是只算神的心意呢?
這些給我很大的反省,很多時會否求其應付神呢?如靈修,祈禱等,我是否真心想和神建立關係?

2 comments:
嘩﹗家茵﹗我今日才發你都有個blog呢﹗以後要多啲上來喇﹗
1/168...即是1hr/7日...呵!
的確深刻!
Post a Comment